东旭光电三期中期票据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2024年10月30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1A)、201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1B)、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6东旭光电MTN002)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发行人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债权人委员会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东旭集团金融债务重组方案》。发行人表示债务重组方案的通过有利于公司发展,目前发行人积极开展经营活动。
主承销商督促发行人持续开展与持有人的沟通及重组协议签署工作,部分持有人已完成重组合同签署。
主承销商后续工作安排包括督促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沟通、推进偿付方案、保持沟通及时披露信息等。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股票终止上市决定,10月11日股票已被终止上市并摘牌。主承销商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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