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除以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上述变更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变更结果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现行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后的各项制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5-03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8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1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6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邹奇仕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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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保持《公司章程》与现行法规体系的一致性,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备案等相关适宜。
根据本次新修改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现任监事、监事会主席自本议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卸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届时同时废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和要求,及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4.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议案4.01、4.02需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应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赵东平先生、刘芹女士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方式,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01 选举林金锡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2 选举林金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3 选举赵东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04 选举刘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董事会候选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本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以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本次选举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应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国来先生、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周国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6.01 选举周国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02 选举张雪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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